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相关单位:
第十二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经启动,具体要求详见附件。本届评奖北京市下达给我校的申报数额为15项,经研究,决定各单位按以下数额推荐参评成果。
申报单位 |
推荐成果数 |
申报单位 |
推荐成果数 |
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|
4 |
公共管理学院 |
2 |
国际商学院 |
4 |
信息学院 |
2 |
法学院 |
3 |
国际关系学院 |
2 |
英语学院 |
3 |
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|
2 |
金融学院 |
3 |
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|
2 |
国际经济研究院 |
2 |
思政部 |
1 |
外语学院 |
2 |
体育部 |
1 |
保险学院 |
2 |
合 计 |
35 |
为确保推荐成果的水平和质量,努力争取我校在这一省部级学术奖项评选中取得良好结果,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初评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按照北京市的评审标准,适当注意著作和论文的比例,本着择优推荐,宁缺毋滥的原则,认真遴选,并对拟推荐成果是否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、是否存在学术失范情况进行审查,于 6 月 1 日上午 11:00前将校内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处,逾期未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。
校内推荐材料包括:
l 《校内推荐表》纸质一式3份;
l 加盖单位公章的《校内推荐一览表》1份;
l 著作3本;论文、调研报告复印件3份;
l 《校内推荐表》和《校内推荐一览表》电子版
初评结束后,科研处将尽快通告评审结果,届时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相关人员,按照评奖文件要求认真填写《北京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》,准备相关材料,请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本单位的申报材料,具体报送日期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吕军、柳瑛;
联系电话:64492008、64493008;
Email: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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